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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新的“绿色壁垒”

来源: 发布时间:2004年03月29日

——二○○四年版Eco-Tex标准100中的新规定

  自1999年以来,国际生态纺织品研究和检验协会根据国际市场的要求和趋势几乎每年都要对Eco-Tex标准100进行修订,2004年版的Eco-Tex标准100在对2004年版Eco-Tex标准100作了一些重要修改后于2004年1月1日正式公布,其中有6条新规定是纺织行业和染料行业必须注意和重视的:   ①明确规定不能使用铅和铅合金,也就是说纺织品中不能含有铅、不能使用含有铅和铅合金的纺织化学品以及用铅与铅合金制成的生产设备与装置。   ②在过敏性染料中除了原来已规定的20个过敏性分散染料外,又增加了1个新的过敏性分散染料即C.I.分散棕1.(C.I.No.11152、CASNo.12236-00-9)。这样目前禁用的过敏性分散染料有21个,它们在纺织品上的限量,仍规定不超过0.006%。另外,对原有的过敏性染料中已明确的C.I.分散蓝35、102、106和124分别采用了它们的新登记号即CASNo.12222-75、CASNo.12222-97-8、CASNo.12223-01-7和CASNo.61951-51-7。   ③再次明确4-氨基偶氮苯为致癌芳香胺,禁止生产和使用用4-氨基偶氮苯作重氮组分制成的偶氮染料。但由于目前推荐采用的检测致癌芳香胺的化学方法(德国民方检测方法)能把4-氨基偶氮进一步还原裂解成苯胺和对苯二胺,尚无合适的检测方法来鉴别出某些偶氮染料中是否会裂解出致癌的4-氨基偶氮苯,因此暂不检测4-氨基偶氮苯,一旦有了合适的检测方法再进行检测。   5在第Ⅰ类产品(不含皮革服装)中对婴幼儿的定义由原来的两岁及以下改为36个月及以下,这样与其它的欧盟标准相一致。   ⑤不再将裹料列为第Ⅲ类产品即不直接与皮肤接触的产品。   ⑥对第Ⅱ类~第Ⅳ类产品中的纺织品组分或第Ⅲ类~第Ⅳ类产品中的任何组分在旧版Eco-Tex标准100中规定当其含量小于总重量的1%时可以不进行测试,而在2004年版Eco-Tex标准100中规定一般情况下送检样品的所有组分都必须进行测试,如果因送检样品的限制,某一组分的含量小于1%而无法测试,则接受申请的检测机构(Eco-Tex成员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并考虑送检产品的种类和用途,确定是否要申请者加送样品或取消该项测试,检测机构的决定是不允争辩的。   2004年版Eco-Tex标准100的颁布是继2003年10月29日欧盟发布的“未来化学品新政策”第二次法规草案之后的又一个新“绿色壁垒”,与以往的“绿色壁垒”一样,我们必须积极应对。

中国纺织报 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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