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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对广东省企业影响调查分析

来源: 发布时间:2004年01月12日

最近,广东省企业调查队对全省26家企业开展了一次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对广东企业影响的快速调查,目的在于了解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下称《决定》)对企业的影响和企业家对改革的看法。此次调查以企业家为调查对象,调查问卷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企业基本情况,二是企业家对现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的看法。调查显示,企业家对《决定》的出台、对企业的未来都表现出高度的关注,同时表达了对政府的期望和建议。

一、调查企业基本情况

调查工作在全省13个市进行,每市2家企业,其中广州、东莞各包含1家外贸企业。被调查的26家企业中,按企业规模划分,大型企业7家,中型企业12家,小型企业7家;按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国有企业11家,占42.3%,其他企业依次为:有限责任公司6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家,外商投资企业3家,股份有限公司1家。2003年,26家企业预计总销售收入264.42亿元,利润总额8.11亿元,累计被拖欠出口退税款超过3亿元。

二、企业家对改革的看法

(一)总体上,多数企业家的看法与政府的决策思路一致

1、占76.9%的企业家认为有改革必要。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后,企业出口退税款完全由中央承担,对企业的发展和外贸出口的增长均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经过近10年的运作,因政策缺陷所形成的一些问题越来越突出。在调查中,对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是否必要的问题,回答有必要的企业有20家,占被调查企业的76.9%;回答没有必要的企业有6家,占23.1%。

2、超过六成的企业家认为改革有利于外贸进出口。根据新的出口退税政策,退税率平均下调3个百分点。对于改革是否有利于外贸进出口的问题,认为有利的企业有16家,占61.5%;认为不利的企业有10家,占38.5%。

3、有一半的企业家认为改革能促进出口产品(商品)结构优化。对于改革能否促进出口产品(商品)结构优化的问题,持肯定态度的企业有13家,占50.0%;表示看不准的企业有11家,占42.3%;持否定态度的企业有2家,占7.7%。

(二)在承担退税的安排上,多数企业家认为对"超基数部分"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的比例是合适的

1、近七成的企业家认为改革后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超基数部分退税额的比例是合适的。《决定》规定"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共同负担。"对于改革后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出口退税的比例是否合适的问题,认为合适的企业有18家,占69.2%;认为不合适的企业有8家,占30.8%。与此同时,65.4%的企业认为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出口退税还将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多数企业家表示,调整和降低出口退税率后,地方政府为推动经济增长,会引导企业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

2、占一半的企业家对适当降低退税率的原则表示满意。当问及对适当降低出口退税率的原则是否满意时,回答"满意"和"不满意"的企业各占50.0%。

(三)在解决欠退税的问题上,企业家的看法喜忧参半

1、有一半的企业家认为改革有利于欠退税问题的解决。对于改革是否有利于欠退税问题的解决,认为有利的企业有13家,占50.0%;表示看不准的企业有12家,占46.2%;持否定态度的企业只有1家,占3.8%。

2、近六成的企业家认为改革后退税资金的来源可以得到保证。对于改革能否保证退税资金来源的问题,持肯定态度的企业有15家,占57.7%;持否定态度的企业有11家,占42.3%。

3、企业家对中央(财政)的信任度高于地方(财政)。对于未来中央和地方各自承担的出口退税款能否及时退还企业的问题,认为中央承担部分能及时退税的企业有17家,占65.4%;认为不能及时退税的企业有9家,占34.6%。认为地方承担部分能及时退税的企业有10家,占38.5%;认为不能及时退税的企业有16家,占61.5%。

4、只有15.4%的企业家认为改革将不会再产生新的欠退税。对于改革能否保证不再产生新的欠退税的问题,持肯定态度的企业有4家,占15.4%;持否定态度的企业有2家,占7.7%;表示看不准的企业有20家,比重高达76.9%,说明企业家对不再产生新的欠退税问题并不乐观。

从历史上看,企业家担心地方承担的25%退税难以落实是有道理的。因为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曾试行过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退税,其中1992年的比例是80:20。广东执行的结果是:经济发达地区财政全部承担了20%退税,而欠发达地区财政只承担了10%,甚至由企业自行承担。历史发展到今天,广东落后地区的财政仍然困难,加上农村税费改革后地方财政压力增大,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企业家的信心。

(四)企业家的看法与政府的决策期望在微观上存在着一定差距

1、近四成的企业家认为明年本企业出口数量将增加。对于2004年(与上年相比)你企业出口数量将有何变化的问题,回答出口增加的企业有10家,占38.5%;表示保持不变的企业有8家,占30.8%;另有7家企业回答将会减少,有1家企业未作回答。认为出口数量将会减少的企业,主要是一些传统产业如机电产品、纺织、服装、鞋类等外贸出口企业。例如,广州某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认为,由于公司长期以来形成的货源渠道和销售渠道难以在短期内作出变动,调低退税率对企业的压力增大,预计明年出口会减少。

2、不足一半的企业家认为改革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出口的积极性。在调查中,对于改革是否有利于提高我国企业出口的积极性的问题,表示有利的企业有12家,占46.2%;表示不利的企业有14家,占53.8%。有76.9%的企业表示明年会继续生产或经营出口产品(商品);38.5%的企业表示计划扩大生产或经营出口产品(商品),而表示未定的企业占53.8%。

3、占30.7%的企业家认为改革能提高我国出口产品(商品)国际竞争力。对于改革能否提高我国出口产品(商品)的国际竞争力的问题,认为能够提高的企业有8家,占30.7%;认为不能提高和表示看不准的企业各有9家,均占34.6%。另方面,对于改革能否降低企业的出口成本的问题,认为不能降低的企业占69.2%;表示看不准和认为改革能降低出口成本的企业各占15.4%。

三、企业家的期望与建议

1、关于异地出口退税的合理解决办法问题。异地收购出口是外贸经营中的一种现象,尽管会出现外地征税却在本地退税的问题,但有企业家认为,出口退税还是用传统的办法,即由出口企业所在地申报退税为宜,否则会增大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运作成本。也有企业家认为,必须改革和理顺外贸管理体制,积极推行外贸出口代理制,对国内企业全部放开外贸经营权,使所有企业都能直接进入国际市场。目前,由于外贸人才不足,许多生产企业还无法自营出口。因此,建议有关方面对代理出口制进行改革,并加以引导和鼓励。

2、关于具体解决欠退税款的有关问题。新的一年出口成交报价迫在眉睫,市场机遇稍纵即逝。企业家希望中央和省政府尽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具体建议:(1)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尽早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退税的具体做法,尤其是省政府对地方承担25%的退税要有一个明确的操作方案。被访企业认为,中央承担75%的退税款应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给省财政,然后再由省财政集中统筹地方承担的25%。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减轻落后市、县的财政负担,确保“新帐不欠”,另一方面有利于异地货源出口,优化生产经营和出口结构。(2)根据“新帐不欠,老帐要还”的原则,期望中央财政尽快兑现历年所欠企业的出口退税款,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的压力。(3)省政府对改革后受影响较大的企业,应适当考虑给予一至二年的过渡期,用增加财政贴息的办法缓解企业因退税率下调带来的经营压力。

中国统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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