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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十一五”蚕业发展规划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04日

  “十一五”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全市经济社会提速发展、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解决三峡库区产业空心问题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推进“百万担优质蚕茧产业化工程”、促进蚕业产业化发展、增强蚕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的关键时期。面对这一新形势和历史机遇,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共重庆市委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决定》,本着“思路决定规划,规划决定项目、项目决定投资,投资决定发展”的原则,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蚕业发展主要成绩和面临形势   (一)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全面启动实施“百万担优质蚕茧产业化工程”,促进了全市蚕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蚕业生产健康发展,产业实力明显增强 2005年,全市发放蚕种95万张,与2000年基本持平;生产蚕茧62万担,与2000年相比增9.7%;平均单张产茧量达32公斤,比2000年增16.4%;蚕农蚕茧收入4.2亿元,比2000年增50%;全市共有54万户蚕农养蚕,户均养蚕1.8张,户均产茧57.6公斤,户均养蚕量和产茧量分别比2000年增加1.1张和38.4公斤,其中全市确定的5个10万担、7个5万担和3个3万担优质蚕茧基地县(市)的蚕茧产量占全市蚕茧总产量的80%以上;蚕丝业龙头企业21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20家,创名牌产品1个;全市蚕丝业产品出口贸易额5429万美元,连续四年保持30%以上的增长,并连续三年占全市农副产品出口创汇总额的30%以上,名列第一位。   2.蚕业科技进步显著,科技创新能力增强 面向蚕业产前、产中、产后,围绕关键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创造和推广应用了一批有影响的科研成果,促进了我市蚕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西南大学研究完成的家蚕基因框架图,使我市蚕业科技水平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国家茧丝办、国家科委和市科委等部门下达我市的“高产人工三倍体新桑品种嘉陵20号的选育推广”等科技项目,使我市在相关技术领域走在了国内前列,并促进我市蚕业整体生产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2005年全市小蚕共育面达48%,大蚕省力化蚕台育达36%,大棚养蚕等设施蚕业发展迅速。   3.生态蚕业建设进展顺利,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 充分利用国家“东桑西移”、退耕还林等政策,加快生态蚕业建设步伐。2005年全市共有桑树资源119万亩,占全市森林覆盖面积的2.6%;在涪陵、黔江建设市级高效、生态、科技蚕业生产示范基地2个共计4000余亩,发展“桑—菜”、“桑—草”、“桑—沼气—食用菌”等无公害蚕业生产模式,亩桑养蚕和间作收入合计达1900元。涪陵区的“桑—菜”模式已使蚕桑、榨菜成为当地农村的支柱产业。在这种生产模式的示范带动下,全市桑园种草养鸡、利用桑枝生产食用菌、利用蚕沙生产沼气等复合蚕业生产模式发展迅速,有效地促进了我市蚕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4.蚕业管理体制不断完善,科技服务能力增强 在蚕种管理方面,制定了蚕种生产、冷藏、经营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蚕种管理实施办法、蚕种质量考核办法、一代杂交种杂交率检测实施办法等,规范了蚕种生产、冷藏、经营行为,保证了蚕种质量,切实保护了蚕农利益,促进了我市蚕种业持续、健康发展;在蚕茧流通体制管理方面,严格按照“谁投资、谁发展、谁受益”的原则实施市场准入和资格管理,蚕农的生产积极性和企业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全市已有80%以上的区县(市)蚕业技术推广部门回归农口管理,50%以上的蚕桑生产乡镇蚕业技术队伍已纳入全市农技推广体系统一管理,全市现有蚕业科技人员598人,基层蚕桑技术推广人员2924人,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和服务能力得到了强化。      (二)主要问题   1.基础条件较差 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历史欠帐太多,蚕业生产的基础条件较差,严重制约了全市蚕业发展。一是桑、蚕品种的良种繁育体系不健全,桑、蚕品种的更新换代步伐缓慢,蚕种生产单位的桑园基础条件差、设施设备陈旧简陋,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不强,多年来,因蚕种生产、冷藏成本与价格倒挂,蚕种生产单位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二是桑、蚕重大疫病和虫害的监测预警体系不健全,应急防控能力差,桑、蚕病虫灾害频繁;三是养蚕农户分散,桑园基础条件差,蚕房、蚕具等养蚕设施设备不足,养蚕单产水平低;四是蚕种的质量监管、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经费、设备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2.管理体制不顺 随着蚕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全市绝大多数区县(市)蚕业管理部门都从贸工农一体化的丝绸公司回到了农口,而市一级的蚕业管理部门仍归属市外经贸委,造成蚕业管理体制上下不对口,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项目资金的争取和投入、先进实用技术的普及推广等很难得到有效的协调和支持。   3.项目投入不足 财政资金对蚕业发展没有专项的农业资金投入,既使争取到一定资金,也份额太小,目前农业发展资金对蚕业生产的投入力度由于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外资和社会资金投入到蚕业的比例也十分有限,保证桑、蚕品种更新换代、农村基层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新技术推广的蚕桑技术改进费没有足额提取和有效利用。   4.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 由于管理体制、资金投入等方面的影响,我市蚕业技术部门科技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现象日趋严重,转行退职人员增多,新的人才缺口得不到及时补充;全市农村熟练劳动力中有近85%的人员已转移就业,留守农民的数量大幅度减少,整体素质和蚕业生产技能明显下降,给蚕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巩固和提高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三)“十一五”蚕业发展迎来新机遇   “十一五”时期,对于全市蚕业发展,既是一个重要的阶段转折期,又是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也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攻坚期。新阶段蚕业发展的时代背景已发生深刻变化,市场需求、政策环境和物质条件均发生了可喜变化,为蚕业发展迎来了重大机遇。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开始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我市蚕业发展的政策机制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明确了“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强调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扶持政策上予以重大倾斜;随着新农村建设的稳步推进,各级政府将集中更多的精力、人力、财力、物力来加强“三农”工作,蚕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将不断加强,蚕业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技术合作、对外开放水平、蚕业科技进步等将有更大进步;加上西部大开发、“东桑西移”和三峡库区移民后期扶持等政策,我市蚕业发展将迎来一个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社会环境。   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将强有力推动蚕业发展 蚕丝业是我市具有资源优势的传统特色产业,同时也是产品商品化程度高、市场空间广阔的出口外向型产业。世界蚕丝总产约10万吨,只占纤维总量的0.17%,石油资源减少对化纤产业造成较大冲击,减少的份额及新增需求势必由蚕丝等天然纤维填补;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养生保健消费意识增强,国内蚕丝消费需求的潜力将越来越大,据“九五”期间统计分析,国内人口平均年消费丝绸仅约0.25米(折合蚕丝20克),市场尚有扩充的空间。此外,随着科技开发的力度加大,还会不断出现蚕丝新产品,开辟消费新领域。因此综合各方面的信息,预期茧丝绸的市场需求,有可能达到年递增5—6%的水平。      二、“十一五”蚕业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立足科学发展观,着力自主创新。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发展专业化,促进产业化。以“十百千万”工程为载体,以“百万担优质蚕茧产业化工程”建设为契机,提高蚕业综合生产能力,优化蚕业生产布局,健全蚕业保障体系,转变蚕业经济增长方式,巩固蚕业特色产业地位,有效促进新农村建设。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实现如下主要目标:   1.培育年产5万张以上的原种场1个、20万张以上的普种场2个、10万张以上的普种场10个,原蚕种生产量5万张以上,一代杂交种生产量200万张以上;蚕种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完成桑、蚕优良品种选育繁育体系建设,使桑树优良品种覆盖率提高15个百分点,优良蚕品种覆盖率在保持100%的基础上,当家品种的更新换代周期减少2—3年;   2.建成桑、蚕疫病和虫害监测预警体系,组建完成布局合理的桑树疫病、病毒性蚕病、家蚕微粒子病的监测、检验检疫及预测预报网络;   3.扶持培育国家和市级重点骨干蚕丝业龙头企业10家,打造全国知名蚕业品牌5个;   4.全市建成年产茧10万担优质蚕茧基地区县(市)5个、5万担优质蚕茧基地区县(市)7个、3万担优质蚕茧基地区县(市)3个,全年生产蚕茧100万担(5万吨),年均增长10.8%,平均单张产茧量30公斤以上,干茧上车率达到90%,解舒率达到65%,粒茧丝长达到1000米,蚕农收入7.5亿元,年均增长12.3%。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优化蚕业产业结构   (一)积极调整蚕业区域布局   1.调整和改变我市蚕种生产和冷藏单位数量多、规模小、设施设备老化严重、生产能力过剩、冷库冷藏不饱和、区域布局不合理、运行成本过高的现状,扶持和培育一批基础设施设备先进、技术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规模大、适应市场能力强的蚕种生产、冷藏单位,以加大自有桑园建设和原蚕区改造力度为重点,培育1个年生产原种5万张以上、2个年生产普种20万张以上、10个年生产普种10万张以上的蚕种生产单位,将现有的6个蚕种冷藏单位按区域布局整合为3—4个。   2.按照“巩固渝西,提升库区,发展渝东南”方针,在稳定现有蚕业主产区的同时,加大库区和渝东南蚕业适宜区的发展力度。现有的渝西蚕业要在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收缩区域,以发展优质蚕茧万担镇(乡)、千担村、百担社为重点,集中连片,提高集约化水平,并积极探索发展观光蚕业、设施蚕业,提高蚕茧质量和蚕业综合经济效益;三峡库区要将蚕业生产作为解决库区产业空心化问题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项目和系统工程,在蚕业生产实用技术推广、新桑、蚕品种更新换代、蚕丝业行业体制改革、蚕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组织力量积极创新,使该地区蚕业发展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成为“十一五”期间我市蚕业生产的中坚力量;渝东南蚕区要按照“规模、科技、规范、高效、生态”的要求,高标准、高起点加大力度建设蚕业生产基地,“十一五”期间每年要新增高效生态桑园面积3万亩以上,并将桑园纳入退耕还林和生态林保护工程加以有效管理,充分发挥桑园在该地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同时加大养蚕设施设备建设,并充分利用该地区适宜生产优质蚕茧的气候条件,使渝东南蚕区成为“十一五”期间我市蚕业新的增长点。   3.集中扶持“10+5”蚕桑发展重点区县(市),实施 “十百千万” 优质蚕茧工程。积极配合国家“东桑西移”工程,充分利用商务部“东桑西移”项目资金,建设10—15个国家级万亩生态桑园基地,并结合我市百万担优质蚕茧产业化工程项目,建成5个10万担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区县(市)、5个5万担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区县(市)、2个3万担优质蚕茧生产基地区县(市)。同时,扶持建成万担优质蚕茧基地镇乡20个、千担村200个、百担社2000个、十担户20000户,带动全市蚕业生产向重点镇乡、专业村社和专业养蚕农户集中。适度引导有一定技术水平和资金实力的蚕农通过土地流转和桑园承包等形式开展业主经营,大力倡导每个农户“三到五亩(桑)园,年养十张蚕,收入八千元”的基本规模和业态形式,使全市养蚕农户的户均桑园面积由现在的1亩提高到2亩,户均产茧量由现在的57.6公斤提高到120公斤,大幅度提高我市蚕业专业化发展水平。   (二) 稳步推进养蚕生产布局调整   根据我市养蚕自然环境多样性的特点和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的现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桑树冬季重剪与夏伐并存,全年多批次滚动养蚕”的蚕业生产技术路线。要积极探索与市场行情、农村社会状况及自然环境条件相适应的桑树育苗及栽植形式,大力发展与省力化养蚕技术相配套的中、低干密植桑园和大行间作桑园,并积极创造条件,在环境条件和管理水平成熟的桑园中稳步推进桑树夏伐管理技术,提高桑园生产能力,为全年多批次滚动养蚕的生产布局创造条件。在确定蚕业生产总体技术路线的基础上,加强相关配套技术的研究、组装,充分发挥新的蚕业生产技术路线在提高蚕茧产量和质量、解决农村劳动力不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不断优化蚕业产业结构   加快蚕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促进种、养、加全面协调发展。一是建设蚕业生产基地。按照“生产基地重点化、重点基地区域化、区域发展优势化”的思路,采取整合项目建基地、引进业主建基地、发展大户建基地等办法,建设区域性的蚕业特色产品生产基地,形成区县有区域、乡镇有特色、村有专业、户有规模的产业格局。二是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坚持“壮大现有的,培育本土的,引进外来的”原则,扶持一批科技含量高、规模大、竞争力强的流通型龙头企业,推行“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协会+农户”、“公司+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等经营模式,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和经营机制。三是认真推行复合经营,发展生态蚕业。积极研究、探索与蚕业生产相结合的多种复合经营模式,利用桑园、蚕房开展冬季种养殖,提高桑园、蚕房等基础设施的利用率,提高蚕业综合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四是积极发展以桑树自身为基础的产业化。以桑果、桑叶、桑枝、蚕沙、蚕蛹等为原料,开展食品、保健品、生物制品加工业,拓宽桑树应用领域,培育特色产业,特别是对果桑产品的开发,要在现有基础上,加快产业化步伐,使我市蚕业形成产业分支多、门类全、产品结构丰富的立体产业链。   (四)积极发展蚕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认真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按照“因地制宜、多元创办、政府扶持、部门指导、市场运作”的思路,在蚕茧流通市场准入机制的基本原则下,积极扶持和发展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蚕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新运行机制,建立以“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为主体的蚕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蚕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对接,逐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抵御和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使龙头企业与农户真正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四、提升蚕业科技创新能力与应用能力   (一)推进蚕业科技自主创新   实施蚕业科技创新工程,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形成以蚕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具备研发能力的龙头企业为主的科技创新主体。“十一五”期间,要在西南大学家蚕基因框架图的基础上,加快家蚕功能基因的应用研究步伐,利用分子改良技术,实现家蚕品种素材创新,为加快新蚕品种的选育推广步伐创造条件;在桑树品种选育与推广方面,要在西南大学桑树多倍体育种优势的基础上,选育创新适合我市特别是三峡库区种植的果叶兼用人工多倍体新桑品种,同时要在桑树产业化应用研究、省力节本增效技术、彩色茧蚕品种的选育及蚕丝新素材的应用、上蔟环境保护及蚕茧收烘标准化体系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及资源高效利用等重大关键技术领域取得重大进展。   (二)加快蚕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实施蚕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程,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省力节本增效技术、蚕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在优质蚕茧基地内选建2—3个中试熟化基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等,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十一五”期间,要建立桑园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建立健全桑、蚕品种审定制度,加强对桑、蚕品种选育、中试环节和扩繁推广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加快桑、蚕品种的更新换代步伐,要建好优良桑树品种穗母基地,把桑、蚕优良品种迅速转化为蚕桑经济效益。到2010年,桑树优良品种覆盖率达80%;优良蚕品种覆盖率在保持100%的基础上,当家品种的更新换代周期减少2—3年;小蚕共育、大蚕省力化蚕台等设施蚕业、集体消毒综合防治技术、纸板方格蔟等优良蔟具上蔟技术的推广应用率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   (三)建立健全蚕业技术推广体系   推进蚕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形成政府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蚕业技术推广体系,加强乡镇蚕业技术推广站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市、县两级蚕业技术推广机构及良种繁育单位要统一纳入农口管理,并不断完善蚕业科技人员的新老交替及继续教育机制,有效解决蚕业科技人员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老化问题;积极争取落实基层公益性蚕业技术推广职能由国家农业服务机构承担,所需经费由财政全额供给,人事管理按渝委发(2005)20号文件精神,由基层政府统一管理,其业务管理纳入市、县蚕业技术推广机构。引入竞争机制,在人员编制、入学深造、职务评聘等方面制定政策,调动蚕业技术推广和培训人员的积极性,稳定蚕业技术推广和培训队伍中的业务骨干。   大力发展农民、企业技术推广与服务组织,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立专业技术人员、农民、企业家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蚕业技术推广队伍,实现蚕业技术推广队伍多元化;公益性推广机构积极承担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示范,鼓励和支持企业、农民推广有市场前景的开发类技术,实现推广行为社会化;鼓励开展蚕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等,鼓励蚕业技术人员参与技术服务、转让和承包,实现推广形式多样化。      五、提高蚕业安全水平   (一)提升蚕业安全保障能力   完善桑、蚕病虫害监测预警、检验监督、控制扑灭、技术支撑以及物资保障系统,建成覆盖全市、规模适度、功能齐全、高效精干的具有现代水平的桑、蚕保护体系。将桑、蚕病虫害造成的损失控制在5%以内。   1.建设、完善桑树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苗木种子检疫防疫、农药安全使用与监管三大系统,提高重大病虫害和疫情准确监测预警、应急控制、多功能服务以及农药安全使用与监管等综合能力。到2010年,实现桑瘿蚊和断梢病的有效控制,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国外危险性有害生物入侵的全面监控,有效阻止桑萎缩病、桑蝗等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和蔓延;明显提高桑树有害生物监测种类和预报准确率,全市建3—6个预警与控制区域站,重大病虫害长期预报准确率由75%提高到80%以上,中期预报由80%提高到90%以上,短期预报由85%提高到95%以上。化学农药使用数量减少30%,剧毒、高残留农药使用量减少50%以上,重大桑树有害生物一般发生区危害损失率控制在3%左右,重发生区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左右;建成3个以安全用药为主的标准化重大病虫害治理综合示范基地共计15万亩。   2.建设和完善重大家蚕疫病监测、预防控制和安全追溯三大系统,实现家蚕疫病及暴发性蚕病快速诊断监测和预报,突发重大疫情紧急处理,蚕种生产过程中家蚕微粒子病的全程监测和蚕种质量快速追踪。提高对家蚕微粒子病控制、检测和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到2010年,原蚕种微粒子病母蛾批病蛾率控制在2‰以内,一代杂交种病蛾率控制在0.5%以内,成品质量检疫病卵率控制在1.5%以内。   (二)加快蚕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按照“统一、简化、选优”的原则,建立机构合理的蚕业标准体系,将蚕业生产基地建设及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生产和管理轨道。实施蚕业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蚕业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方法标准、投入品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科学适用、统一权威的蚕业标准体系,基本满足提高蚕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需要,基本满足国际贸易的需要。建设一批国家标准生产示范基地,使主要产品的市场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优质率达到70%以上。   实施蚕业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工程,着力提升检测能力,完善市级蚕种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蚕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各1个,建立一批基地和市场快速检测点,完善例行检测、实时控制制度和手段,为我市的蚕种质量和蚕茧质量提供有效保障。   实施蚕业产品认证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蚕业产品及其原产地认证制度,加强认证标志管理,大力培育名牌产品。   以蚕业信息采集、传输、储存、开发、发布服务为重点,建立与农业部、国家茧丝办对接的数据中心,开发整合信息资源,完善信息服务网络,提高蚕业信息化水平。升级改造蚕业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新型流通方式,建设和完善蚕业产品促销服务平台。 完善农村市场与科技信息服务系统,在重点区域建设县、乡两级蚕业信息服务站。建设桑、蚕疫情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35个蚕茧信息采集点和10个桑、蚕疫情信息监测点。到2010年,蚕业信息服务网络覆盖90%以上的养蚕乡镇。      六、实现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增加蚕业投入   蚕业生产属于农业范畴,是弱势产业,特别是家蚕的良种繁育,更需要政府给予高度重视和有力的财政支持。党中央在新时期确立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战略方针,制定了一系列更直接有力的支农促农惠农政策,为我市蚕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1.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争取市、县两级财政增加对蚕业的投入,“十一五”期间每年财政对蚕业的投入要比上年有所增加,以保障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实施,增强蚕业发展后劲。   2.调整财政投入资金的使用范围。配合国家“东桑西移”工程,整合各项财力资源,将农发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生态建设和退耕还林资金等进行整合,重点向优质蚕茧区和蚕茧主产区倾斜,重点用于蚕业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设施建设、蚕业科研及技术推广、蚕业标准化和扶持以蚕业产品加工为重点的龙头企业、优质蚕茧生产示范基地等。   3.完善蚕桑技术改进费的收取及管理办法,发挥蚕桑技术改进费在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和桑、蚕品种选育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作用。   4.加大财政投入的引导力度,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多方筹集蚕业发展资金,建立政府、农民、外资、民间资本等多元化的蚕业投入体系。   5.研究制定鼓励投资蚕业的发展政策,进一步完善创业投资环境,健全创业投资体系。   (二)理顺蚕业管理体制   理顺蚕业管理体制,将蚕业管理的职能回归农口,以利蚕业发展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得到政府更畅通、更快捷和更便利的支持与服务。高度重视蚕种良种繁育单位的重要地位和农业事业性质的客观实际,使蚕种良繁体系充分发挥在蚕业生产中的基础作用。同时,建立和完善蚕种行政执法体系,切实保护蚕种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在蚕业生产发展中,坚持鲜茧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坚持“谁投资、谁发展、谁受益”的原则。规范和完善茧丝绸行业协会的组织形式和功能,更好地发挥其中介组织的作用,推动流通企业走农工贸一体化的企业发展道路。   (三)提高蚕业综合生产能力   提高良种保障能力。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完善良种引进、培育、选育系统,构建良种繁育体系和新型种业体系。   提高科技推广能力。以关键技术攻关为突破口,以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为重点,全面提升蚕业科技基础实力、创新能力和转化运用能力。   加强基础建设能力。实施百万担优质蚕茧产业化工程、蚕业信息化工程、动植物保护工程等,改善基本生产条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蚕业信息服务能力和桑、蚕病虫害有效防治能力。   加强蚕农培训能力建设。以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和技能培训为主要任务,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农民科技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科技素质,为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乃至蚕业的长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提高产业发展能力。深入推进百万担优质蚕茧产业化基地建设,使优势特色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尽快建成产业带和产业区,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农民收入。   提高蚕业公共管理与社会服务能力。修改和完善《重庆市蚕种管理条例》,加强蚕种执法体系建设、接报与指挥系统建设、执法队伍素质建设,完善运行保障机制,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蚕业行政管理效率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来源:重庆市外经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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