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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副主任王北鹰在全国蚕茧收烘研讨会上的讲话

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04月08日

  国家茧丝绸协调办公室副主任王北鹰在全国蚕茧收烘研讨会上的讲话

  2005年4月2日

  一、古老的丝绸在中国,这是一项资源。世界的丝绸资源在中国,毁之则毁了古老的产业,传统的文化,也毁了世界文明;丝绸又是人工可再生资源,对社会有较高价值,特别是对水土保持、优化环境有积极意义。我们应自觉维护丝绸业,促其不断发展。

  二、茧丝办调整到商务部,商务部领导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并将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目前部领导为茧丝办下一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重点要改变入世后过渡时期丝绸业出口“量增价减”的问题,“科技兴贸、转变增长方式”将成为丝绸业“十一五”规划的主线。为此丝绸业东部地区要在科技创新、贸易的价增上多做文章;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重点应在生态富农兴桑、为东部地区提供强有力的资源后盾。各地应各自找准自己的位子和亮点。

  三、各地茧丝办在新的形势下更要加强对行业的引导和管理,要用新思维、新思想和新机制来管理。

  四、关于近期厂丝市场价格波动问题。最近嘉兴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价格的波动,有市场因素,也有市场内经营者的因素,希望经营者理性买卖,自觉维护行业的整体利益,维护市场这一来之不易的交易平台。如果市场价格波动过度,国家将果断采取调控措施。目前国家对行业的调控能力比过去更加充分。

  五、关于茧丝绸行业两项行政许可事项问题。

  全国缫丝绢纺生产准产证和鲜茧收烘资格认定是茧丝绸行业两项行政许可事项。最近我们接到一些询问,可能部分主管部门和地方同志对此有些误解,认为政策到2005年7月1日要到期。我们就此问题专门与我部条法司进行了确认,这里正式与大家讲一下。2004年国务院以第412号令发布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共500项,其中第184项为“全国缫丝绢纺企业生产经营核准”、第185项为“鲜茧收烘资格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这500项行政许可不是临时行政许可事项,不存在2005年7月1日到期问题。我们将根据有关规定,继续加强这两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和监督,各省﹙区、市﹚可继续按照原管理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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