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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强化棉花质量监督维护棉花市场秩序

来源: 发布时间:2003年10月14日
目前,2003年度新棉在河北省已经陆续上市,为了切实做好棉花流通中的质量监督工作,河北省质量技术员督局近日专门召开棉花质量监督工作会议进行了具体部署。  河北省认真落实棉花流通体制改革“一放、二分、三加强,走产业化经营路子”的总体要求,两年来棉花市场化改革进展顺利,收购多渠道竞争局面已经形成,棉花质量监督得到加强,棉花质量总体稳定,掺杂掺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但是,随着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棉花流通领域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河北省棉花质量监督工作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棉花放开后,流通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收购环节大量棉贩或者农村经济人直接到田间地头收购棉花,籽棉交易按斤论价现象日益普遍;加工环节混等混级加工,包装标识不规范,不按规定要求组批、检验,随行就市标注等级;销售环节货证不行,货证不符,协商定级;棉花企业多元化、分散化,规模小,个体经营成分增加;“两小一土”、无证经营屡禁不止;地方保护主义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棉花质量监督工作增大了难度。  针对棉花流通中出现的新情况,河北省“棉花质量监督工作会议”明确要求,2003年全省各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要加强棉花质量监督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切实维护好全省棉花收购、加工秩序:  一、继续严厉打击在局部地区存在的棉花掺杂掺假违法行为。  二、重点查处无证收购、使用“两小一土”等国家明令禁止的加工设备加工棉花、混等级收购加工等违法行为。  三、下大力整治异性纤维问题,继续宣传贯彻落实国家五部委制定的《避免在棉花采摘、交售、加工过程中混入异性纤维的暂行规定》,并积极引导农民自觉采取避免异性纤维混入的有效措施,建立异性纤维情况公告、报告制度。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加巡回检查频次。对存在严重质量违法行为,屡查屡犯的,建立“黑名单”并建议主管部门取消其收购、加工资格证书,是使用农发行贷款的企业,要及时通报农发行,建议实行信贷制裁。(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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