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纺机网 >  新闻中心 >  原料专区 >正文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关于举办纺织专场的公告(2003年第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03年03月27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保证纺织企业的用棉需要,决定自3月27日起,在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举办纺织专场,抛售老商品棉、国储棉和出疆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纺织专场竞卖交易期间,合同买受人必须为纺织企业。已成为交易市场会员的纺织企业可直接参加纺织专场交易,其他纺织企业可委托交易市场会员代理交易。 二、竞卖交易成交后,纺织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与交易市场签订棉花购销合同。 三、纺织企业应按合同规定时间将货款足额付给中华棉花有限公司,并应按期履约。非纺织企业购买棉花的,中棉公司有权拒绝办理结算手续。 特此公告 全国棉花交易市场 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1  
阅读数量(983)
分享到:
 更多关于 原料专区
 推荐企业
 推荐企业
经纬纺机
小图标 推荐企业
  • 1
  • 2
  • 3
  • 4
  • 5
关于纺机网 | 网络推广 | 栏目导航 | 客户案例 | 影视服务 | 纺机E周刊 | 广告之窗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 本站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