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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轻纺城推出首批产业特色整体品牌标志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11日

  中新浙江网12月9日电 (陶缜 张兴刚)中国轻纺城向外界公布自己的产业特色整体品牌标志“中轻城”,“中轻城”商标将首次作为商品品牌推出。此举意味着中国轻纺城吹响了打造高端品牌、整体品牌的号角。

  由中国轻纺城会展中心申请注册的“中轻城”全套商标,与二零零二年六月正式被中国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核准,这标志着轻纺城的布商只要符合该商标使用条件并得到注册人的许可,就可以使用“中轻城”这一注册商标。据了解,“中轻城”商标将采取协议许可使用的方式,在广大经营户中逐步推广使用,被许可使用的对象必须符合如无客商对其销售商品或服务的投诉记录、所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必须达到国家标准、经各有关商会推荐并有相关商会担保其守诺信用等前置条件。被许可使用对象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协议的形式得到授权后,既可以独立使用“中轻城”文字和图形商标,也可与自己已有的商标联合使用。

  据悉,“中轻城”商标注册拥有者为绍兴县中国轻纺城会展有限公司。经绍兴县工商局鉴证,绍兴县中国轻纺城会展有限公司在第二十四类商品上注册的“中轻城”图文商标授权给首批七家企业使用。授权许可使用“中轻城”商标的分类商品第二十四类包括:装饰织品、织物、布、丝绸(布料)、纺织纤维织物、纺织品壁挂、床单(纺织品)、纺织品餐巾、门帘等产品。据了解,首批七家有代表性的纺织企业将先行无偿使用“中轻城”商标。为保护中国轻纺城形象,当时绍兴县中国轻纺城会展有限公司先后注册了“轻纺城”、“中轻城”、“中纺”、“中轻”四个商标。

  有识之士认为,如果有既能代表绍兴轻纺产业特色,又带有中国轻纺城标记的强势品牌进行“帮衬”,对企业和中国轻纺城整体形象提升将大有裨益“中轻城”商标的授权使用,是实施“中轻城”名牌战略的第一步,也将增强中国轻纺城从“大市场”走向“大品牌”过程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在中国轻纺城面临如何向高端发展之际,运用品牌的增值张力来扩大非技术性因素的附加值潜力,确是一个良策。但要让经营者以被许可使用为荣,体现其质量和服务的优秀品质价值,同时让采购商信赖“中轻城”所代表的质量和服务内涵,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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