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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床上用品商家与消费者大多不知新行标

来源: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12日

  传统“试手感”难查甲醛含量

  新买床单等床上用品,如果闻到一股刺鼻怪味,这时你要当心染料中甲醛可能超标,甲醛超标则对身体有很大损害。今年8月1日起,国家发改委批准实施6项纺织行业标准,对床上用品的甲醛含量作出了新规定。有不少读者致电本报询问,新标准出台后,合肥市场实施情况如何?昨日上午,记者走访合肥部分商场以及床上用品专卖店。   当日上午,记者来到省城部分商场和一些床上用品专卖店,记者查看了部分产品的商标标签,并没有看到6项标准中的任何一个。记者同时发现,很多消费者并不了解有关新的环保标识,部分店员对纺织行业标准的出台并不知晓。据一些消费者介绍,他们买绗缝制品时,还是使用试手感的传统办法,看看是否舒适,而对床上用品中甲醛的危害也不清楚。   昨日下午,记者咨询安徽省纤维检验局有关负责人,据介绍,此项标准在2005年已经提出,之所以到今年实施,主要是给生产企业一年的时间来更换产品标识,按规定到今年必须全部更换。据介绍,该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按规定没有更换标识的产品是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的。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床单等纺织品时,要注意是否带有“GB180”字样,不同的产品在“GB180”后会有A、B、C字样,A是婴儿用品,B是直接与皮肤接触的产品如床单、被套等,C是间接与皮肤接触的产品。而婴幼儿用品的甲醛含量“要小于每公斤20毫克”;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如床单、被套等,“要小于每公斤75毫克”;间接接触皮肤的,如靠垫、坐垫等,则“要小于每公斤300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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