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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棉花电会]蒲长城:继续深化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03日

 2011年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播报

  ——在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

  (2011年9月29日)

  同志们:

  今天,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在这里联合召开全国棉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这次会议非常重要。刚才,张晓强副主任等领导同志都做了重要讲话,各级质监部门和纤检机构要按照这次会议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在上一个棉花年度中,各级质检部门和纤检机构切实履行职能,深入开展棉花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棉花质量违法行为,全力巩固棉花质检体制改革成果,在棉花市场对质量造成冲击的形势下,全国没有出现重大的恶性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出现区域性、系统性的掺杂使假违法行为,公证检验数量不降反升,棉花质量监督工作取得很大成效。取得这样的局面,离不开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也有全国棉花质量监督工作人员的努力。下面,我根据会议安排,结合质检部门职能,就做好2011年度棉花质量监督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以保证棉花质量安全为重点,强化棉花质量监督检查

  今年棉花产量有望进一步增加,但影响棉花质量的因素仍然复杂。各级质检部门和纤检机构要抓住工作重点,确保不发生恶性质量安全事故,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的掺杂使假违法行为,将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抓出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棉花收购加工环节监督检查。各地要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大力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针对收购环节全面放开的现状,重点加大对棉花加工环节巡回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棉花加工企业落实各项质量义务,重点查处企业收购加工中存在的异性纤维、混等混级等质量问题。要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检查工作程序,决不能放松对收购加工后期的质量监管力度。

  (二)开展专项整治。要组织开展对棉包条码缺失、水份超标、样品问题的综合治理。重点检查新体制加工企业加工的成包皮棉是否悬挂条码,回潮率检测数据是否超标,送检样品是否真实。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查办的重大案件要随时报送。

  (三)保持棉花打假高压态势。各地要继续保持棉花打假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严重质量违法行为。针对当前棉花掺杂使假行为隐蔽、多样的特点,要提高对举报、网络线索的关注程度。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要做好证据采集,按照规定的程序依法严肃查处,对属于无证非法加工且存在严重质量违法行为的,要通知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四)配合相关部门加大“两小一土”整治力度。对仍存在“两小一土”问题的地区,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在地方政府主导下,与有半部门形成合力,开展综合整治,确保不出现区域性质量违法行为。

  二、继续深化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

  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取得了很大成效。在新年度,各级质监部门和纤检机构要继续采取措施,深化棉花质检体制改革,努力推动改革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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