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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达高科(002144):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8日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6,762,52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2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55 沈国甫

  2 00*****999 毛志林

  3 00*****660 李宏

  4 00*****992 白宁

  5 01*****761 马月娟

  五、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建设路118号

  咨询联系人:朱海东汪婵

  咨询电话:0573-87550882

  传真电话:0573-87552681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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