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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面料的发展趋势与创新国产面料的发展趋势与创新

来源:中国纺织网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01日

[摘要]本文采用比较研究方法,试图通过我国纺织技术标准与国外的差距分析,探讨与国际接轨的思路。结论是:我国纺织技术标准与国外存在标准体系上、职能上、考核项目和性能指标上、生态环保和社会责任上、标准更新速度上以及利用技术标准构建技术壁垒上的差距,应通过加强对国外纺织技术标准的动态研究、积极推进纺织技术标准由生产型标准向贸易型标准转变、把纺织技术标准制定的重点转向生态化与环保化、高度重视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加快强制性技术标准向技术法规的转化、积极推广和认证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加强纺织技术标准服务的信息化等途径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关键词]纺织技术标准 国际接轨 思路
改革开放以来,与纺织业的快速发展和对外出口的持续增长相适应,我国纺织标准化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已形成了以产品标准为主体,以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相配套的纺织技术标准体系,包括术语符号标准、产品标准、试验方法标准和实物标准四类,涉及纤维、纱线、长丝、织物、纺织制品和服装等内容,从数量和覆盖面上基本满足了纺织品和服装的生产和贸易需要。[1]目前,中国的纺织标准包括国家标准(GB)和行业标准(FZ),汇编后共有10册,包括产品标准6册,基础标准和方法标准共4册,总计400万字。[2]基础的、通用的术语标准和方法标准基本上采用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纺织技术标准开始跟上国际生态化、环保化、安全化潮流,在2003年3月1日实施《生态纺织品技术要求》之后,又在2005年1月1日颁布实施了纺织品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相应的纺织技术测试方法得到了明显改进,制定了大量的针对性强的测试方法。但是,随着近年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尤其是我国纺织业日益融入国际市场之后,现有的标准体制和标准内容逐渐显现出了其弊端,我国纺织技术标准与国外比较存在明显的差距。
一、我国纺织技术标准与国外的差距分析


1、形成标准体系上的差距。ISO或国外的国家层面上的纺织标准,主要内容是基础类标准,重在统一术语、统一试验方法、统一评定手段,使各方提供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和通用性。形成的是以基础标准为主体,再加上以最终用途产品配套的相关产品标准的标准体系。在产品标准中仅规定产品的性能指标和引用的试验方法标准。对大量的产品而言,国外是没有国家标准的,主要由企业根据产品的用途或购货方给予的价格,与购货方在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产品的规格、性能指标、检验规则、包装等内容。我国现行的纺织产品标准有不少是计划经济体制时的产物,形成的标准体系以原料或工艺划分的产品标准为主,主要分为棉纺织印染、毛纺织品、麻纺织品、丝产品、针织品、线带、化纤、色织布。近年来也以用途制定标准,但所占比例极小。标准中除性能指标外,还包括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复验等检验规则的内容,形成了各类原料产品“纱线-----本色布-----印染布”的标准链。
2、标准发挥职能上的差距。国外将国家层面上的公开标准作为交货、验收的技术依据,从指导用户购买产品的角度和需要来制定,人们称之为贸易型标准。企业标准才是作为组织生产的技术依据。这种贸易型标准的技术内容规定的比较简明、笼统和灵活。与之相反,我国大多数的产品标准的职能是用以组织生产的依据,从指导企业生产的角度的需要来确定,人们称之为生产型标准。为了便于企业生产,生产型标准在技术内容方面一般都规定得比较具体、详细,比较死,“捆住”了企业适应市场多样性、多变性而调整自身生产经营的“手脚”。我国按生产型标准理念制定的标准,也不能适用贸易关系超出生产方和购货方这种情况。例如,按染料类别和工艺制定不同的色牢度等级,在贸易交货验收中确定考核依据较为困难,而国外标准的质量指标控制严格,色牢度普遍高于国内指标1~1.5级,尤其是摩擦色牢度相
差更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纺织产品的新品种不断涌现,决定了简明灵活的贸易型标准更能符合市场的需要。近几年来,尽管我国对生产型技术标准的体制和内容进行了调整,积极吸收贸易型技术标准的长处,如美国的ASTM纺织产品标准已被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认可为国外先进标准,但生产型技术标准的彻底转型仍然比较艰巨。
3、考核项目和性能指标上的差距。由于标准的职能不同,标准技术内容,如在考核项目的设置上、在性能指标的水平上等均有一定的差距。国外根据最终用途制定的面料标准,考核项目更接近于服用实际,如耐磨、纱线滑移阻力、起毛起球、耐光色牢度等。我国的面料标准还缺少诸如接缝滑移、起毛起球、干洗尺寸变化、耐光色牢度等考核指标,不能适应人们对服用产品舒适美观性的要求。对服装的考核主要侧重服装的规格偏差、色差、缝制、疵点等外观质量,判定产品等级时忽略了构成服装的主要元素-----面料和里料。原料质量与标准与制成品标准不配套、不衔接的问题日益突出。翻开产品标准,为数不少的标准文本中写有“优等品相当于国际先进水平,一等品相当于国际一般水平”等,实际上仅是个别单项指标水平达到国际水平,但综合性能达不到;还有个别标为采标的标准,其内容与国外标准相差甚远。我们知道,纺织产业是一个从原料生产、纺纱、织布、印染、整理、成衣到销售、消费、处理的整个过程,任何一个环节的质量出现问题,都可能影响产品的质量和使用的安全型,而要保证产品的质量,必须使产业链条上的上下游标准要相互统一、衔接和配套。
4、适应国际纺织标准生态化、环保化和社会责任要求上的差距。我国已颁布实施的《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技术要求上虽然结合了我国国情,充分考虑了我国纺织行业技术发展水平和产品质量因素,但与Oeko---Tex 100标准相比,许多项目未有列入考核指标,如重金属、杀虫剂、有机氯载体及PVC增塑剂等,其
中染色牢度等指标较Oeko---Tex 100偏低。更重要的是,我国大多数纺织服装企业面对席卷世界的绿色消费浪潮缺乏敏锐性,对于生态纺织品的标准和概念还处于被动接受状态。国家工商局就德国禁用的118种偶氮染料使用情况对国内印染纺织品生产企业进行调查,发现其中有104种正在广泛使用,仅此一项,我国纺织品受阻面积就达15%。[3]目前我国7万多家纺织企业中,到2001年获得中国环境标志认证的仅有18家企业,24种产品;国际上生态纺织品标准(Oeko----Tex Standard100)认证机构到2001年6月30日止,在全球70余个国家发出23607张证书,而在我国只发出约180张证书,这其中大部分还是外贸企业和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取得的。纺织行业中的上游企业------原料商、面料商、印染制造商、辅料商等却很少有积极申请生态纺织品认证的。[4]在社会责任标准方面,我国没有专门的社会责任标准,仅在有关的《劳动法》中对上述内容有所涉及,而发达国家已经制定了专门的社会责任标准,如SA8000等。
5、标准控制与构建技术壁垒上的差距。纺织产业尽管是我国在国际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产业,但是技术标准的控制权仍掌握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我国已制定的纺织技术标准被国际有关机构认可转化为国际标准的微乎其微,这与我国纺织产业的国际竞争地位极不相称。发达国家有竞争力的产业,如美国的高技术产业,同时也是控制了技术标准垄断权的产业。我国纺织产业之所以没有控制技术标准的制定权,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纺织产业还在处于以价、以量取胜阶段,核心技术的开发和先进工业设计、产品设计仍掌握在发达国家中。随着关税贸易壁垒逐渐减小,各国都在借助于TBT有关条款规定制造技术壁垒,而制造技术壁垒的有效途径就是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在纺织品上发达国家通过以所谓保护环境、生态、健康、安全为名而不断制定的技术标准实际上已经构成了越
来越突出的绿色壁垒。发达国家不顾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一方面采取双重环保标准,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污染企业、污染产品和有害废弃物,另一方面又对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提出过高的要求,这样必然使贸易保护主义死灰复燃,障碍国际贸易的发展。[5]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纺织品生产和出口国,出口受到的影响显然是不可低估的,同时由于我国缺乏有效监督进口纺织产品的技术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国外的不良产品难以起到抵挡作用。
6、标准更新速度上的差距。当今世界上技术标准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纺织业虽然是传统产业,但技术标准的更新丝毫没有因为这一点而放慢更新步伐。国内现行的纺织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差距,不仅仅表现在常规测试项目上,更体现在标准的更新速度上。大多数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以及有出口任务的企业,采用协议标准,按供需双方的协议合同考核和验收产品,而习惯于依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声称没有标准制约了企业的产品开发。就Oeko-Tex标准100来讲,目前该标准已经实行2004版,而我国的纺织品技术要求还停留在其2002年的版本上。
二、我国纺织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的思路对策
1、提高对纺织技术标准战略性的认识,加强对国外纺织技术标准的动态研究。近年来,ISO、EU等国际组织和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加强了标准化发展战略的研究,制定出标准化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这是由于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技术标准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是国际竞争的最高表现形式,纺织业也不例外。在纺织品后配额时代的国际贸易中,关税壁垒和其他非关税壁垒的影响将不可避免地逐渐减弱,而以技术法规、技术标准为表现形式的技术性壁垒作用将进一步增强。客观地分析,发达国家的某些技术措施尽管形成了贸易上的壁垒,但在某种程度上也适应了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人类自身保护的需要,并且设置技术壁垒来维护贸易秩序、促进发展,已经得到WTO的认可。在GATT
/WTO第20条的安全例外中,明文规定进口国可以依据国家主权原则制订更高标准,以保护人类健康和枯竭资源。同时,由于技术壁垒名义上的合理性、提法上的巧妙性、形式上的合法性、手段上的隐蔽性,决定了以技术标准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技术壁垒将在国际贸易中长期存在。我们在国际上尽管可以对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而“行贸易壁垒之实”的行为进行有力的斗争,但更主要的是提高对纺织技术标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国外新标准的研究,只有掌握了这些新标准,才能将技术壁垒对我国纺织服装产品出口的阻碍作用转变为对纺织服装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作用。
2、积极推进纺织技术标准由生产型标准向贸易型标准转变,由国家行为主导标准制定向民间行为主导转变。加速我国纺织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根本的是要实现两大转变,即由生产型标准向贸易型标准转变,由国家行为主导标准制定向民间行为主导转变。为此,应按贸易型标准的要求,对我国生产型标准进行彻底的改造,把以原料或工艺划分的产品标准为主改变为以用途制定标准,形成以基础标准为主体,再加上以最终用途产品配套的相关产品标准的标准体系。在产品标准中仅规定产品的性能指标和引用的试验方法标准,大量的产品主要由企业根据产品的用途或购货方给予的价格,与购货方在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产品的规格、性能指标、检验规则、包装等内容。针对我国原料质量与标准与制成品标准不配套、不衔接的问题,要加强原料、面料标准的制定,使之与制成品标准相互衔接和配套。根据最终用途制定的面料标准,应加强接缝滑移、起毛起球、干洗尺寸变化、耐光色牢度等考核指标的制定,适应人们对服用产品舒适美观性的要求;对服装的考核指标要注重面料和里料。要整顿我国四大级别的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专业标准),根据国情制定与国际经济市场相适应的国家标准、区域标准、等效或等同采用国际标准,使我国标准国际化,以符合TBT协定
框架的要求,这样将有利于完善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增强我国对内对外两个市场变动的应变能力。要改变纺织技术标准主要由国家制定的做法,通过加强纺织行业协会的职能、充分吸引国内大型纺织企业参与标准的制定,促进纺织技术标准制定的民间化。
3、把纺织技术标准制定的重点转向生态化与环保化。我国是纺织品生产和出口的大国,如不加快研究纺织品的环保性、安全性和健康性,紧紧跟上国际的绿色潮流,不仅纺织品的出口会受到重创,而且也挡不住国外不良产品的进入,不能保证我国人民的穿着健康。因此,迅速提高我国纺织品生态标准水平,无论从推动我国生态纺织品的发展来看,还是从国际纺织品贸易潮流和保护我国人民健康来看,都具有现实重要性和紧迫性。生态纺织品标准体系的建立要围绕资源环保健康纺织品标准的总体目标来进行,主要有下列内容:(1)通过制定纺织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包括天然纤维、化学纤维、染化料助剂)中的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提高纺织行业的生态生产意识,促进纺织工业采取有效措施,将最终纺织品的有害物质降低到最小限度。(2)制定纺织品及纺织原料中各种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标准,统一我国纺织品有害物质检测手段,完善和提高我国纺织品的有害物质检测技术水平。(3)制定功能性纺织产品和可降解性纺织产品的评价标准,以指导和推动企业高性能、高技术纺织新产品的开发,提高我国纺织产品的水平及国际竞争力。(4)形成与国际接轨的系列推荐性环保健康纺织品国家标准,为纺织行业提供技术支持,引导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最终达到纺织品的生产、消费和处理整个生命链的环保健康性的目标。
4、高度重视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社会条款”(如劳工标准、人权保障等)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继生态环境标准之后又一对发展中国家实施贸易壁垒的新举措。这是一种国际上新兴的企业认证体系,它就企业的社会责任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作出了系列规定。目前,在发达国家中
比较流行的社会责任标准是SA8000。SA8000在1997年问世,是将社会价值引入组织实践的主要标准,提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规范,主要内容涉及童工、强迫性劳动、健康与安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歧视、惩戒性措施、劳动时间、工资、管理体系等,备受公众极大的关注和得到欧美工商界的积极响应。虽然国际劳工组织和其他国际机构尚未将SA8000视为国标标准,但SA8000作为世界上第一个以社会道德责任标准来规范组织道德行为的新标准,成为国际上第三方认证的ISO标准将只是时间问题,社会道德责任标准将成为新的国际贸易门槛。我国目前已实施的《劳动法》不能代替社会责任标准,需要充分吸收国外SA8000等社会责任标准的成果,制定专门的社会责任标准。
5、加快强制性技术标准向技术法规的转化。以技术法规、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为基础内容的WTO/TBT协议规定,凡是有相应国际标准的,TBT成员必须使用这些国际标准作为制定本国技术法规的基础。TBT协定中的技术法规是指强制性执行的规定产品特性或相应的加工和生产方法,包括可引用的行政(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我国强制性标准是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规、行政法规等手段强制执行的标准,其他则是推荐性标准。但是,我国现行的强制性标准属于标准范畴,其强制性源自法律法规的约束,不完全具有技术法规的效用,还不能代替技术法规。我国纺织产业要在后配额时代得到深入持久的发展,就必须按照TBT的原则,采用国际通用做法,正确理解技术法规、经济法规、技术标准的关系,研究运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通过立法程序建立我们自己的技术法规体系。我国纺织技术法规体系的建立要充分吸收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纺织技术法规的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国情特点;要把纺织技术标准中的强制性标准及时转化为技术法规,使之更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
6、积极推广和认证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纺织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代表了纺织业发
展的方向,尽管我国是纺织服装产品的出口大国,但对于这种方向我们是难以改变的,只能适应。我国纺织服装企业要尽可能采用国际标准,有条件的企业要向先进标准看齐。要注意不断追踪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技术成果,及时研究、搜集各国技术限制法规和技术标准,调整本国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指标,从而达到改善商品质量的目的。要完善出口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特别是进行国际通用的一系列认证:在产品质量方面进行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在生产环境方面,要注意废弃物的排放和回收利用,进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产品方面,考虑到国际“绿色壁垒”,应进行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获得生态纺织品的证明性标签。出口纺织企业的产品出口时,要进行生态纺织品的检测,获得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总之,我国纺织企业应在产品设计、原材料采购、生产销售和废弃物回收再生的全过程加强环境、生态、质量控制,取得国际上的一系列标准认证,以提高出口产品的竞争力。
7、加强纺织技术标准服务的信息化。我国有些纺织企业虽然已意识到要主动地去搜寻进口国技术法规方面的信息,但总舍不得花钱,而国外的企业十分重视技术标准和法规等方面的信息收集,通常将购买这些标准的成本当作质量成本处理,而我国的纺织企业还没有这个意识,结果给企业出口带来的损失是灾难性的。因此,我国纺织企业要高度重视信息搜集工作。要清楚绿色壁垒主要是指各个进口国的技术法规、论证、标准、合格评定程序等要求,对国外的法规标准,我们一定要跟踪研究,对许多行业协会制定的新的行规一定要清楚。大中纺织企业自己要建立相应的外包委托研究中心,特大型纺织企业应关心自己产业发展的最新趋势;广大中小纺织企业要成立相应的行业协会,由它们去收集、研究和整理有关信息,以降低信息收集成本。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扩大了标准化服务领域,数据集成的现代化及标准化是必然趋势。顺时应势,我国纺织标准化工作
应适时抓住资源共享这一信息社会的特征,将提供单一标准文本服务,向文本化、光盘化、网络化转移,由单一的馆藏资源向网上资源转化,由局域网向国家网、国际网进行现代化传递,及时自由享用信息流带来的思想和信息资源,以适应技术发展的速度和新技术领域的需求,极大地提高我国纺织标准信息服务水平,使我国有关部门、纺织企业及时掌握最新国际纺织技术标准动态,有效地保护生态环境、健康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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