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材料与仪器织物:苎麻/棉色织布。仪器:CU-Ⅱ型纤维投影仪(含软件及组件),纤维切片器,载玻片,分析针等。方法制作载玻片→计数纤维根数→测量纤维直径→计算→得出结果。
计算式中,P1为麻纤维的质量分数,%;P2为棉纤维的质量分数,%;N1为麻纤维计数所得的根数;N2为棉纤维计数所得的根数;D1为麻纤维的直径平方的平均值,μm2;D2为棉纤维的直径平方的平均值,μm2;ρ1为苎麻纤维的密度1.51g/m3,ρ2为棉纤维的密度1.55g/m3;K1为麻纤维的修正系数0.2652;K2为棉纤维的修正系数0.2939.
计数800根纤维对麻/棉产品混纺比的影响从1看,计数总数约800根得出的2种纤维根数比N1/N2很不稳定,随机性很大,最大值和最小值相差0.41.假定棉纤维平均直径为16.00"m,苎麻纤维平均直径为25.00"m,其麻/棉混纺量结果最大相差2.9%,不符合标准容差±1%。可见,纤维投影仪法测定麻/棉产品混纺比时,计数总数约为800根不可行。
计数1000根纤维对麻/棉产品混纺比的影响从2可看出,计数总数约1000根得出的N1/N2最大值和最小值相差0.28,同样方法计算麻/棉混纺量结果最大相差2.1%,不符合标准规定±1%的容差。
平时检测纤维的计数总根数约为1000,由于纤维投影仪法测定麻/棉产品工作量较大,一个熟练的检测员要检测一块麻/棉混纺产品,需要花费2h以上,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只计数一块载玻片,不做平行试验。所以,计数1000根纤维也难以保证麻/棉混纺产品检测结果的精度。
计数1500对麻/棉产品混纺比的影响从3可以看出,计数总数约1500根得出的2种纤维根数比N1/N2最大值和最小值相差0.11,同法计算麻/棉混纺量结果最大相差0.9%。SN/T0756-1999《进出口麻/棉混纺产品定量分析方法纤维投影仪法》规定的纤维计数总数在1500根以上是符合标准容差±1%的,但如果考虑人为误差、异形纤维误差、方法误差等,笔者认为计数约1500根纤维仍不能完全满足检验检疫行业所要求的精度。增加计数根数以提高纤维投影仪法测定麻/棉产品混纺比很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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