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待测样品的要求及仪器评级的局限性 分光光度计要求待测样品是完全漫反射体。因此,理想的试样应硬挺、不变形、呈惰性、表面平整,其颜色分布均匀、无光泽、不透明。 需要进行比对的纺织品,不但颜色各异,而且品种多样,结构也不同,如机织、针织物、无纺布等。机织物可分为平纹、斜纹、缎纹,针织物可分为平针、落针、蜂巢状、罗纹等。测试织物中有的表面特征不同,如灯芯绒、天鹅绒、毛巾、桃皮绒、法兰绒等,表面起毛;提花织物、烂花织物、轧花织物等,则表面凹凸不平;其它还有表面透光的织物,如松结构、轻薄织物;颜色分布不均匀织物,如牛仔布及多色织物;色块很小的织物,如印花织物、条格织物等;荧光织物,如用荧光增剂处理过的白色或浅色织物,以及表面有光泽、闪光的织物等。 此外,样品的含湿率、非硬挺试样(如纱线)、试样对光(光致变色现象)或热(热致变色现象)的敏感度、试样尺寸过小等,都将影响仪器的测色结果。例如一块灯芯绒样品经水洗色牢度测试后,颜色发生变化,绒毛变得杂乱,这就需要将样品表面的绒毛梳理整齐,尽可能恢复原样,尤其是绒毛方向要保持一致,然后再评级。 如果不能复原,除了要评判颜色变化,还要说明外观的总变化。如红色样品的底部可能夹杂有闪色或金箔印花,印花有部分被洗掉了,但底色并没有变化,这种情况需要详细说明;真丝乔其纱,水洗后因为缩水,本身颜色没有变化,但看起来颜色深了许多;一块有光泽的样品,测试以后既失去光泽,又发生颜色变化;有些织物经干洗色牢度测试后,手感变硬;还有些多色样品经测试后,产生自身沾色;另外一些样品,润湿样与未润湿样相比,有明显的色差,但这并不属于颜色的真实变化,而应归于织物表面的变异或整理剂的迁移,评级时应作比较;有时比对的相邻沾色布、摩擦布,会发生不规律的沾色。